| 出入境旅客行礼物品报关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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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xieyouji.com 携游记 200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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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果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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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适用于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在内的所有关境外国家或地区。
业务概述
旅客进出中国国境,其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向海关申报。海关设立“申报”和“无申报”通道,进出境旅客应根据海关现场公告规定选走相应通道。“不明海关规定”或“不知如何选择通道”的旅客,应走“申报”通道通关。不论选择何种通道,旅客携带的物品均不得拒绝海关检查。
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自用”是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自用数量。
*持有我国政府外交、礼遇签证的旅客和海关给予免验礼遇的旅客,通关时应主动向海关出示护照和身份证件。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等
办事程序
第一步:进出境旅客如有物品需海关验放,选择“申报”通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同时交验其它证件,如《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非居民旅客如带出原进境时应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另应出示原进境时填写并经海关签章的《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证底联。
第二步:海关审核有关单证,并按规定办理验放手续。对其中自用物品办理征免税手续;对其中限制进出境物品验核旅客提交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进出口许可证件;对违禁品予以没收并出具《海关扣留凭单》。最后在《进出境旅客境行李物品申报单》上批注验放情况并签章。
办事对象义务
一、应交验以下材料:
(一)旅客本人进出境旅行证件和身份证件; (二)带进国家限制进境物品,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准许进出境的证明。 (三)带进商业物品,应提交相关商业单证及其他必备许可证件、文件、材料等;
二、缴纳应缴税款。
办事机构义务
办理相应征税、验放手续并在《进出境旅客境行李物品申报单》上签章。
对没收的违禁品开具《海关扣留凭单》,对需要纳税的物品,开具《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款缴纳证》。
办事时限
需要海关办理验放手续、选走“申报”通道的旅客,正常情况下,海关自收到申报单后,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在15分钟内办结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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