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界首开旅游投诉披露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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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xieyouji.com 携游记 200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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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严重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事件予以公开曝光,张家界市消委将正式实施这一旅游投诉披露制,这在我国尚属首开先河。 此次张家界市消委推出的旅游投诉披露制度,其范围包括:旅游消费者在张家界旅游期间,“食、住、行、游、购、娱”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被投诉方故意推诿、拖延、超过30日不予处理的;被投诉方在消费者委员会依法履行“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检查、调解”的职能时,拒不配合,甚至阻挠、干扰、不接受消费者委员会调查的;被投诉方自收到消费者委员会转交的“投诉转办函”,在消委会规定的期限内,未给予答复,并且不说明原因或无正当理由的;被投诉方对消委会的调解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规定没有任何异议,但又拒绝接受调解意见或已接受消委会提出的调解意见,并且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超过30日未履行的以及其他严重损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湘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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