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部副部长:各景区管理机构禁止营利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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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xieyouji.com 携游记 200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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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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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昨天强调,各地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实现政企分开,管理机构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的企业兼职。
在昨天召开的《风景名胜区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仇保兴指出,不得将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个人行使。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与经营 企业签订合同,依法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仇保兴还要求,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要满足资源承载能力和合理环境容量的要求,严禁各类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开发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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